8月9日上午8:30,福建省平行志愿陆续投档6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62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8日上午8: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1.4分,最高分为492.1分。
8月10日下午13:30,云南省平行志愿陆续投档23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3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上午9:2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9.6分,最高分为566.8分。
8月12日上午11:30,青海省平行志愿陆续投档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3日上午11:0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6分,最高分为518分。
8月13日晚17:30,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志愿投档9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8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4日下午13: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2.6分,最高分为627.8分。
8月14日上午8:30,海南省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4日上午9: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0.701分,最高分为650.703分。
8月14日上午11:00,黑龙江省一志愿投档3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5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5日下午18: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4分,最高分为492分。
8月14日晚17:30,甘肃省一志愿投档68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福建省美术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62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5日中午12:0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4分,最高分为595分。
8月15日晚17:30开始,吉林省平行志愿陆续投档1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10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7日下午14:15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3分,最高分为628分。
8月17日上午8:00开始,山西省一志愿投档17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60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8日下午17: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1.7分,最高分为555.7分。
8月17日上午9: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志愿投档44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8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7日晚18:0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5分,最高分为451分。
8月18日下午14:30,江西省一志愿投档33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3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下午13:30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8.629分,最高分为567.6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