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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陕西、西藏、四川、河南、内蒙古、湖北六省市(自治区)2013年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2013-08-03 14:59  

7月17日上午9:00,陕西省平行志愿投档7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7名考生,下午15:00结束录取工作。陕西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8分,最高分为620分。

7月18日上午10:30,西藏自治区一志愿投档3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名考生,于7月22日上午10:00,结束录取工作。西藏自治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57分,最高分为544分。

7月21日上午9:15开始,四川省共投档4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5名考生,于7月22日下午16:45结束录取工作。四川省招生计划为3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0分,最高分为652分。

7月26日上午9:00,河南省一志愿投档33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1名考生,7月26日下午16:00结束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计划为21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7分,最高分为571分。

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设计类共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录取5名考生,于7月31日下午15:00结束录取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8分,最高分为525分。

7月29日至8月2日,湖北省共投档3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0名考生,于8月2日上午9:00结束录取工作。湖北省招生计划为30人,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1.6分,最高分为52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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