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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3-09-10 09:22  

关于做好2013、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工作的通知

2013、2014届毕业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我校2013、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3、2014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自愿申请、公开公正。

(二)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5日前交招就办。

(二)校内公示。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三)上报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册由学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10月10日前负责上报。

(四)资金拨付。申请补贴的相关材料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求职补贴约在11月底由省教育厅拨付至学校,再由学校拨付至学生个人帐户。

四、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政策从2013年开始执行,程序严格、时间紧迫,符合申请条件的2013、2014届毕业生务必及时申请,请辅导员通知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此外,申请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冒领求职补贴者,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施红斌,联系电话:0512-66505617。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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