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1、考生查询录取情况及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时间及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一阶段的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8日结束。考生可于7月29日至8月2日到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 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或高考信息查询网(http://gkcx.jseea.cn)了解相关情况。 2、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须在4C1合格及以上,特征分在165分及以上,其中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的考生的选测科目还须达到1B1C及以上等级。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分(特征分)在165分及以上,专业分在6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分(特征分)在130分及以上 ,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38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其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 3、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及要求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我省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gkzy.jseea.cn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为便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管理及考生分流,填报和确认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填报对象 | 填报时间 | 确认时间 | 特征分在240 分(含)以上 的考生 | 7月29日—31日 24:00止 | 7月29日—8月4日(8:30—17:00) | 特征分在240 分以下的考生 | 8月1日—2日24:00止 | 8月1日—8月4日 (8:30—17:00) | 考生确认志愿信息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为准。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如考生不按报名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本人志愿信息予以核实并亲笔签字确认,或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失误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填报志愿资格线并非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部分高校在同批省控线上生源不足,经省招委批准后可适当顺延降分录取。 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6日公布。 5、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在选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须了解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条件等情况,慎重填报,避免因不符合高校要求而造成志愿无效。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录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6、填报专业服从和院校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 在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有一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在“是否服从其它专业”栏填报“服从”,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该批次该类别的所有专业。 在征求平行志愿表中,院校服从志愿的类别分为“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及独立学院”。考生填报了相应类别院校的服从志愿后,表示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 7、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参考以下资料:《江苏招生考试》(2008年招生计划专刊下册)上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怎样正确填涂考生志愿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所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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