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和学校申请条件考生,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本人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信息(无需考生邮寄证明材料),按照2025年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见下表)进行集体评议、折算赋分,总分50分。

1.竞赛获奖项目纳入评议的范围参照项目获奖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竞赛活动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的通知》项目执行。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奖励,按照最高等级的荣誉奖励或奖项记分。
3.不同项目可重复累计或按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各分项总分。
其他说明
1.学校只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或就读的学校提供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往届生和其他类型考生因考试院无法提供《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可由就读的学校提供;不接受考生个人提供的任何相关材料。
2.《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颁奖单位或获奖级别、等次、等级未注明的统一按照校级认定。
3.在各类协会组织的比赛中获奖的,如没有明确区域的降低一级赋分,即国家级协会组织的认定为省部级,省部级协会组织的认定为市级,市级协会组织的认定为县区级,县区级协会组织的认定为校级;如协会组织的比赛明确区域的,则按照区域(县区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进行赋分;企业组织的比赛不予以认定。
本办法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