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校友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主管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及管理、校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招生就业科、创新创业科两个科室。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负责编制、上报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计划。
二、负责拟订学校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信息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生源质量的提高,保证毕业生就业率,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五、负责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八、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工作。
九、负责学校校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负责招生就业处网站建设,负责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经费和资产管理。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